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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討不回?如何硬起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觀看次數 3391 | 發布日期:2024-06-21
大家都知道,做工程最怕的就是拿不到應得的工程款,因為我父親做工程,看過不少同業工程款被倒帳,搞到公司營運不善、工人領不到薪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這種虧損不僅是金錢上的,更是心靈上的負擔。

當發現工程款未收到時,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來保護自己,千萬別坐以待斃,第一時間就要與業主或委託方聯繫了解情況,並保留通話證據。

如果口頭通話無效,那就得出具正式的催收函。這封函件應該清楚地列出未支付的款項、工程進度的確認、以及要求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要求。催收函可以通過存證信函或其他可證明送達的方式寄出,確保對方無法以未收到為由推卸責任。

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討債也是一樣,沒有證據就等於沒有底氣。所以在施工的過程中,大家一定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簽訂完善的合約書:合約書是雙方權利義務的最佳保障,在合約書裡要註明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驗收標準等重要事項。白紙黑字寫清楚,日後才能減少爭議。
二、保留施工紀錄:包括工程進度照片、施工日誌、工料表、發票等,這些都是日後追討工程款的重要證據。這些文件資料別隨手亂丟,統統整理好備用。
三、以書面往來為憑:與業主、中間人或工程付款人的所有往來,盡量透過書面形式,例如Line對話、e-mail、傳真、存證信函等,避免口說無憑,有憑有據,才能站穩腳跟。

凡事未到先有兆,當發現業主有拖欠工程款的跡象時,不要心存僥倖拖著,可以先禮後兵,透過能留下紀錄的方式,詢問撥款計畫進度,前期態度應放軟一點,先試著了解對方的狀況,研判是否有緩解的餘地。

如果發現無法解決問題,就只能採取法律行動了,例如業主拒絕付款或態度惡劣,就可以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明自己的立場,並要求對方在限期內還款,存證信函是強力武器,要善加利用。

如果業主依然拖欠不還,可以考慮向律師或債務催收公司尋求協助、預做準備,專業人士可以提供你有用的意見與必要的幫助,讓你知道更多討回欠款的管道。

一般來說債務問題有幾個工具可以運用:
1.雙方協商,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率的,但是需對方願意配合。
2.找第三方調解,有第三人主持,較有公信力,但也需對方同意。
3.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簡單、快速、費用低,適用於工程款金額較小的案件。
4.提起民事訴訟,勝訴機會高但程序較為複雜,需要較長的時間、且費用較高。
5.最後是強制執行,強制性最高,需先取得法院判決或支付命令。

事前預防,永遠勝過事後補救,除了上述的討債步驟之外,工程人更應該在事前做好預防措施,才能避免工程款被欠的風險。

在簽約前,評估工程的潛在風險是關鍵,例如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進度、驗收標準等,如果風險過高,就應該審慎考慮是否接下工程。畢竟,做生意也要懂得風險控管。

另外可以適度要求履約擔保,可以要求業主提供履約保證金、銀行保證等擔保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有備而無患。

如果有管道,最好先了解業主的財務狀況和過去的信用,避免與財務狀況不佳或有信用瑕疵的業主合作。畢竟,工程業本大利小,賺的是辛苦錢,只看到利潤看不到風險,搞不好會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