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大聲公
# 行業新知
棒子與胡蘿蔔雙管齊下,加速老危建築物的更新
觀看次數 407 | 發布日期:2020-12-17

內政部指出,1999年921大地震後政府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但當時修法前,仍有約3.6萬件的六層樓以上高風險建築物,耐震能力較為不足;其中推估約近1%建築,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不過,這些中高樓層危險建築,卻因為戶數較多、整合不易,都更難以推動。
因此,內政部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提供這類建築更多容積獎勵誘因,加速重建,修法過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六層樓以上的都市高風險建築物,放寬可以原建築容積1.2倍計算容積;若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則提高至可以原容積1.3倍計算。另外,對於已達8成住戶同意門檻之高樓層都更案,新版都更條例將授權政府協助代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現行都更條例對於不同意戶,已經有所謂「3+1」處理程序,包括「至少超過80%權利人同意」、「都更事業計畫審議通過」等,所有權益保障都到位與拆遷安置計畫都已做好,就可以動用《建築法》由政府代為強制拆除,但實務上,台灣地方政府還是會顧及到人民財產權與個案爭議協調,但內政部認為,高樓層危險住宅的都更,應該有更快處理。
修正案規定有危害公共安全建物,若仍出現釘子戶,可簡化地方政府代折程序,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直接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加快更新腳步。希望藉由蘿蔔、棒子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內政部強調,本月10日宜蘭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7的強震,再次喚起國人面對居住安全的聲音,本次修法具有優先立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未來將加強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期盼早日完成法定程序。
因此,內政部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提供這類建築更多容積獎勵誘因,加速重建,修法過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六層樓以上的都市高風險建築物,放寬可以原建築容積1.2倍計算容積;若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則提高至可以原容積1.3倍計算。另外,對於已達8成住戶同意門檻之高樓層都更案,新版都更條例將授權政府協助代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現行都更條例對於不同意戶,已經有所謂「3+1」處理程序,包括「至少超過80%權利人同意」、「都更事業計畫審議通過」等,所有權益保障都到位與拆遷安置計畫都已做好,就可以動用《建築法》由政府代為強制拆除,但實務上,台灣地方政府還是會顧及到人民財產權與個案爭議協調,但內政部認為,高樓層危險住宅的都更,應該有更快處理。
修正案規定有危害公共安全建物,若仍出現釘子戶,可簡化地方政府代折程序,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直接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加快更新腳步。希望藉由蘿蔔、棒子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內政部強調,本月10日宜蘭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7的強震,再次喚起國人面對居住安全的聲音,本次修法具有優先立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未來將加強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期盼早日完成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