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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公會怒吼,期盼獲得政府回應


觀看次數 766 | 發布日期:2021-12-23
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於本月23日舉行會員代表大會,會前營造公會透過媒體指出,這波疫情對營造業的衝擊至為嚴重,政府應善用公權力,針對營造業在疫情期間的鉅大損失,給予合理的補償,以免營造業陷於萬劫不復的境遇,此次會員代表大會將凝聚會員共識,對政府提出強烈呼籲,倘若仍然沒有獲得相關單位的重視與積極處理,走上街頭來爭取社會關注,將成為必要的選項。相關訴求主要針對以下六點內容:

一、兩年來,受到疫情影響,諸多在建工程無法如期完工,雖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經頒布工期展延或停工處理方式,但「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不僅機關同意展延之工期,不符實際需要,且因合約本來就不公平,展延工期所衍生之管理費用,未能核實給付者,比比皆是,導致承攬公共工程之營造業者,面臨的經營困境,雪上加霜,依舊無法獲得改善。

二、過去兩年多來,營建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導致承攬公共工程廠商經營倍感困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訂頒公共工程因鋼料飆漲之因應做法,規定履約中之案件,得參酌民法,合意辦理契約變更,與反映物價波動,並利工程執行。唯據營造業者反映,依物價指數變動調整的工程款,如大宗物料或特殊料源等有大幅不合理波動,僅依訂定調整門檻補貼物調款,實難彌補承攬廠商因物價上漲所蒙受之損失。建請:依物價指數調整方式(總指數2.5%、中分類5%、個別項目10%),其各項目之漲跌幅計算物價調整款予以調降二分之一。

三、由於少子化影響,本國勞工人力不足,且不願投入辛苦的營造業,是營造業缺工的主要原因,又因外國勞工不容易引進,營造業在疫情期間的缺工問題,益趨嚴重。以外勞來說,縱然政府同意引進,在引進之後,外勞同樣要接受隔離,舉凡住宿旅館、交通等,均增加營造廠商經營成本。除此之外,與營造業有關之工作人員、監工、材料供應商等,因須居家自主管理或居家檢疫,而須分流上班,造成費用支出增加及工率下降情事,至為普遍,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雖可參照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規定,請業主核實給付廠商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但業主能核實給付者,卻不多見,廠商甚以為苦。

四、營造業是代工、包工的行業,其經營性質迥異於其它生產事業。長年以來,營造業的正常經營未能受到政府應有的重視,此乃不可否認的事實。當前承攬公共工程的營造業因受疫情影響而陷入經營困境、奄奄一息,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又因少部分科技產業為了擴大產能,以市價之兩倍招攬工人,積極興建廠房,更使承攬公共工程的營造廠商在缺工及正常經營方面遭遇更多的經營困境。

五、期待政府傾聽營造業者的心聲,展現政府應有的魄力,深入探討營造業面臨的經營困境,提出確實能夠合理解決營造業在疫情期間遭遇的經營難題,讓營造業能夠繼續存活,才是社會國家之福。

六、我們衷心盼望工程主辦機關深入了解營造在這波疫情所遭遇的困難及慘重的損失,並速提出有效的解決方式,如果主辦機關充耳不聞或不具誠意解決,最後只會逼迫營造人走上街頭抗爭,這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