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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自聘移工擬解禁,衝擊有多大?


觀看次數 204 | 發布日期:2023-04-07
營建業為火車頭產業,若因缺工阻礙產業發展,將牽動整體經濟發展。台灣在1990年代曾經開放過營造公司可自僱移工,當時原住民勞工多次上街抗爭,直指「為了外勞而拋棄原住民」,因此在2002年時不再允許營造業自聘移工,改透過各工程要有100億元以上投資才可申請。

近年來政府公共工程預算大增、電子業蓋廠、擴廠搶訂單、建商新推建案蓬勃發展,相對應的勞動力卻因為高齡化、少子化供給不足,導致營造業頻頻喊缺工,為解除缺工的燃眉之急,勞動部原先已放寬公共工程引進移工門檻,也鬆綁民間工程聘雇移工門檻,刪除民間工程總計畫一百億元限制,將個別工程金額門檻由十億元調降為兩億元,一億元以上工程可合併申請,且契約工程期限需達一年六個月以上等。
除此之外,開放具公益性工程類型,包括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都市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工程等七類。後續再進一步公告將「辦公、服務設施」也納入公益性範疇,其中包括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場所、一般事務所、辦公室(廳)、有線電視及廣播電台除攝影棚外其他用途場所、少年服務機構綜合服務場所、及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等。

營造業移工人數近2年已增加2.5倍,但如一般民宅或規模較小的工程等仍不得使用移工。近日根據媒體報導,內政部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內提案,盼引進營造公司自聘移工,首波開放8000名、且視情況可增至1萬5000名獲准。

提案內容指出,各級營造業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依類別不同,最低只要3年內平均承攬達1000萬元以上就可以聘僱移工,估計約有7222個事業單位適用,引進移工數將達1萬5414人,且適用3K五級制及EXTRA制(附加移工),就業安定費希望訂為2000元,但勞動部認為此次開放是為了業者經營的需求,與公共工程及具公益性的工程不同,就業安定費應以每人每月4000元收取,EXTRA制最高應至1萬元,兩個部門仍待後續協商,若通過最快今年內就會上路。

據統計,截至去年年底,本國人從事營造業勞工人數達91萬3000人,開放移工如果沒有配套措施,等同引進廉價勞動力,勢必會影響現有國內營建勞工薪資,並導致年輕人不願進工地工作的問題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