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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闊斧拼綠電,新建、增建、改建,將強制設太陽光電


觀看次數 256 | 發布日期:2022-12-09
行政院會於本月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明定上開規定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能源局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草案, 對光電、離岸風電、地熱及生質能都有新作法。為了衝刺光電,未來將要求所有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符合一定條件者,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據能源局公布草案,將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達一定規模以上者,除了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且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意指未來新建案、都更案及增建加蓋等建築類型都須強制適用。

至於是否會給予容積獎勵誘因?內政部表示目前並不考慮,未來建設太陽光電設施是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的責任義務,而非鼓勵性質,不會再給予容積獎勵誘因。能源局認為,屋頂型光電可以躉購費率出售給台電,長期分擔下來不僅能分擔成本,待攤提完後甚至可以成為住戶發電收入。

本次修法是參考德國柏林市議會2021年通過的「柏林太陽能法」(Solargesetz Berlin),德國柏林太陽能法是針對面積逾50平方公尺的新建、既有建築物翻修改建,自2023年起要求設置30%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不過台灣與德國的日照條件、建築量體規模不同,未必會以同樣標準要求。至於未來是要參考德國按照比率來規定?還是要求絕對面積?仍在討論中,不過較為確定的是會訂定「日出條款」給予緩衝期,未來也將與民間團體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