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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將修正,減少勞工意外風險
觀看次數 729 | 發布日期:2020-12-16

勞動部表示,勞工在從事屋頂作業,因為安全設施不良而發生墜落或滾落災害,每年造成20-30名勞工死亡,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將公布「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規範鋼構廠房在設計、興建時就要將屋頂護欄納入施作,特別是在颱風天前後的廠場屋頂修繕及屋頂附屬設備(水塔、冷氣、太陽能板等)安裝維護等,更易輕忽而發生災害。新規預計將在近期上路,輔導緩衝期1年,該段期間過後,倘若勞檢發現未符合規定,將可開罰雇主3萬元到30萬元且勒令停工改善。
勞動部特別增訂第18條之1規定,要求雇主於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勞動部近日通過「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將特別增訂規定,要求雇主在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以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的永久性設施,保護勞工作業安全。
另外,對於擋土支撐、露天開挖、模板支撐、隧道等挖掘、施工架組配及屋頂作業等高危害性的作業場所,要求作業主管在勞工進入場所作業前,應確認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及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具的管制責任。
勞動部特別增訂第18條之1規定,要求雇主於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勞動部近日通過「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將特別增訂規定,要求雇主在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以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的永久性設施,保護勞工作業安全。
另外,對於擋土支撐、露天開挖、模板支撐、隧道等挖掘、施工架組配及屋頂作業等高危害性的作業場所,要求作業主管在勞工進入場所作業前,應確認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及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具的管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