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品 名大塑(塑膠雨布)小塑(塑膠雨布)
規格大小270(長)x240(寬)x0.04mm(厚)220(長)x185(寬)x0.04mm(厚)
規格重量每張重量不得低於1.53kg每張重量不得低於0.96kg
規格說明規格為最小規定,即長、寬、厚度不可小於上述規格。
顏 色依本公司規範淡綠色為標準。
合格標準
應檢項目
提供文件1.每季送檢公證單位檢驗,包含拉力檢驗報告及無重金屬殘留報告,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加驗特殊項目,例如:透濕度測試。
2.拉力規範:單項拉力須達150kgf/cm2以上,平均拉力須達160kgf/cm2以上。
3.重金屬部分:檢測項目包含銻、砷、鋇、鎘、鉻、鉛、汞、硒等八項重金屬之溶出濃度,不可超過CNS4797-2之重金屬最大容許濃度標準。
4.廠商於報價時須提供標準樣品,得標後須以此樣品為交貨品質標準,且須符合規格及檢驗規範。
5.本公司每年得自交貨貨品中抽樣4次,由本公司自行送至公正單位檢驗,費用由供應商支付;若本公司對交貨品質有疑慮時,本公司得隨機抽檢貨品,通知供應商會同送檢,驗出結果如不符上述規格時,費用由供應商支付。
合約期間1.供貨合約暫定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為期一年。
2.合約確認起始日期以本公司作業為準。
交貨時效及地點1.採分批交貨方式,每週皆有運送需求,運送頻率依現場實際需求為準。
2.供應商於接獲本公司電話或電郵通知交貨日期及時間,須準時交貨至指定地點,本公司給予供應商至少24小時之前置作業時間(國定假日得扣除)。
3.送達之雨布經本公司於指定地點清點品項及數量並同意接收後,即完成交貨程序。
4.交貨地點:
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北路608號)
長榮空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航勤北路8-1號)
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大園區航翔路101號)
廠商條件1.符合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合法廠商。
2.供應廠商(含代理商、經銷商、製造廠商),只能以一家公司參與報價,不得使用不同公司行號名稱重覆報價。如供應廠商不是製造廠商時,須提供其配合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並須配合本公司訪廠要求。
3.廠商依照本公司規格製造雨布,不得因任何原因造成品質不良及延遲交貨。
產品不合格及配合不良處理方式
(罰則)1.供應商若未能於本公司指定送抵日期及時間前完成交貨,則列計交運異常(下述第2點除外)。自次日起若仍未運達,則以每日累計方式按該次交貨數量價金扣減百分之二。
2.供應商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以致未能如期或無法交貨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於事發24小時內檢附證明,書面申述理由經本公司同意後得不列計交運異常。
3.合約期間產品驗收不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一次,甲方得自該月應付貨款中扣除30%。
第二次,甲方得自該月應付貨款中扣除50%。
第三次,甲方得自該月應付貨款中扣除80%,且無條件終止乙方供貨,並得拒絕乙方再提供報價事宜。
4.供應商倘當月交貨延遲兩次(含)以上或當季達三次(含)以上者,本公司有權提出解約,供應商不得異議。
5.未經本公司同意,供應商不得將本訂購單或契約下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他人或是公司。